WMATA总部。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博客新闻吗?这个长期问题产生了激烈的争论记者保护法律,新闻工作者,信息自由法案。大多数不是律师的人说,一些博客肯定是媒体(如纽约时报》的城市空间),和一些博客不是(像你朋友的LiveJournal什么他吃早餐每天)。联邦选举委员会说博客是媒体

但WMATA的律师认为博客绝对不是新闻媒体,甚至博客像华盛顿更大。为什么?因为他们要求我们不向公众“出版或广播新闻。“WMATA的律师,“发布”意味着“传播信息,不仅使其可用,”援引司法观察公司诉美国司法部185 F.Supp。2 d 54, 59 (D.D.C. 2002),和“传播”需要更多的不仅仅是在一个网站发布信息,很多人去读到有新闻价值的信息。

WMATA的公共政策(PARP)访问记录,相当于《信息自由法》,允许新闻媒体(等)获得豁免必须支付复制的记录。GGW贡献者Michael P提出一些PARP请求各种WMATA记录,要求减免费用,理由是他在更大的大华盛顿和发表文章Infosnack.org;WMATA拒绝请求。

国会似乎不同意WMATA的律师。去年12月,国会修改联邦法律《信息自由法》扩大“新闻媒体”的定义:

[T]他术语“新闻媒体的代表”是指任何个人或实体收集信息潜在感兴趣的一段,利用其编辑技能将原材料转化为一个独特的工作,向受众和分发工作。在这一条款,“新闻”一词意味着信息是关于时事或将当前感兴趣的公众。新闻媒体单位的例子有电视或电台广播的公众和出版商期刊(但只有这样的实体资格传布“新闻”)的人能够买到他们的产品或订阅或免费分发给公众。这些例子是不完整的。此外,随着新闻传播的方法的发展(例如,采用电子报纸的传播通过电信服务),这样的另类媒体应当被认为是新闻媒体的实体。

我不是律师,但我指出期刊的出版商计数,即使他们只是“收购提供他们的产品”,和“自由分布。“似乎可供免费下载会下降至少在这一条款的目的。最后的部分法规国会意图包括新技术澄清。仅仅因为一个博客达到人们通过Web浏览器和RSS阅读器,而不是“发送”不重要的东西,和国会下的定义,可能不会。(最重要的是,这个博客实际上直接发送内容给用户,对于那些注册电子邮件传递。)

法院也毫不含糊地说,一个博客,发布新闻电子计数作为“新闻媒体”?还没有,说,滚开:

的问题或者当一个博主是否有资格作为一个记者为《信息自由法》的目的完全基于他或她的博客工作尚未解决。然而,《信息自由法》明确表示,另类媒体和自由记者可以成为新闻媒体代表费用的目的。如果你计划在你的博客上发布信息的基础上,记录你正在寻找,你应该注意多在《信息自由法》请求和豁免要求费/减少。你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成功,但是没有伤害关系的努力。如果你拒绝,你可能会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以挑战否认。

我不知道国会法令特别WMATA PARP的变化,但由于他们的律师援引了《信息自由法》而不是PARP案件在他们否认,国会的意图在定义“新闻媒体”似乎非常相关。

司法表壳也不是太一样我们的情况;直流决定司法区看没有媒体的一员,因为“司法观察本身并不描述作为一个实体从事广播和出版的新闻,而是作为一个非盈利公共利益律师事务所…法院认为原告充其量是一个类型的中间商或供应商的信息,新闻媒体的代表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使用。“大大华盛顿和Infosnack读者大多是公众,主要不是记者,和我描述GGW作为一个实体从事广播和出版的新闻。

知道任何律师对公益活动感兴趣的案例来阐明博客算是新闻媒体对《信息自由法》和PARP目的?

大卫·阿尔珀特更大华盛顿创建于2008年,是其执行董事直到2020年。他以前在科技工作,住在波士顿,旧金山湾,和纽约市区除了华盛顿特区。他和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生活在杜邦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