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wiseowl在Flickr照片。

特区警察大卫贝克认为行人没有足够的关注迈克尔Neibauer写道,在考官。他们过马路时听ipod或检查他们的黑莓,导致事故就像那些在康涅狄格和内布拉斯加州。他可能是对的,有很多行人不注意。

同时,贝克的报价显示了推动思维所以流行在我们的社会中(除了Neibauer使用共同但危险的“事故”一词来指15行人死亡):

有些车辆速度通过繁忙的路口,贝克说,但大多数平均34至37英里。限速30英里。

如果大多数车辆34至37,这听起来像大多数车辆超速。当然,他们只有加快一点,我承认我经常去34至37等道路。不过,让我们清楚这一点:大多数车辆超速。

你们中的许多人发布一些伟大的警察和决策者的故事有不同的标准与一辆车撞上行人和做其他任何东西都坏在一辆汽车。

马克斯写了,

8年的时候我的自行车和我的朋友到处。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是当地的路上骑自行车,突然一辆车驶出车道,打她。她最终好了…

但汽车的司机立即指责她,对着她吼,她的自行车都是支离破碎,她正在流血。他说她应该在人行道上,兼顾到这两个方面。

(警察)最终将我朋友的自行车,给她一张票。她什么都不做是非法的。她戴着头盔,在25英里/小时,但他们认为这是她的错,她被击中,不是司机的,之前应该看两方面的支持。如果她是一个司机,而不是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他退出了车道过错。

和比安奇添加,

上周我开车我- 195在巴尔的摩,马里兰州州警察拦了下来,发出了一个50美元的票,因为我的一个头灯烧坏了。它早点工作,正好那天晚上烧尽。认为…然而,马里兰州烧毁灯泡是如此重要,我应该负责的50美元。

但是如果我打人,杀了他/她,他/她试图穿越里奇号我不会负责任何东西。没有票。没有点我的执照。什么都没有。马里兰州值烧毁灯泡更多的那么一个人的生命。

更大华盛顿有一个新的安全打贡献者,斯蒂芬•米勒,他昨天写道关于里奇高速公路。如果你看到一个崩溃的人或新闻,发送Stephen小费smiller@半岛手机 appwww.ethiopiaexpat.com

这里有一个小采样Stephen大屠杀在街头的组装:

更新:比安奇和B很棒的评论:一辆车撞上行人是75%更有可能杀了那个行人如果37比如果31英里每小时。

更新2:对于你们中那些想知道贝克意味着“摇把34至37”或(读)“大多数人去34至37”和贝克并不认为超速:是后者。这是一个从富勒报价MPD二区电子邮件贝克:

每个人都说的第一件事就是司机一定是超速。限速三十英里。我做了一个调查区域的激光枪,平均速度是34至37英里。是的,我有一些来自在一个较高的速度,但它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