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大街。照片的作者。

底层的当前讨论测速摄像头是限速设置合理的假设,可能是由专家交通工程师和安全官员。这种假设不一定是有效的,一个速度相机设置与一个低的不合理的限速将是一个问题。

校长指南设置一个合理的限速是85 th-percentile速度的交通。”理论,大多数司机是合理和谨慎的,[和]不想被卷入了一场事故,“限速”一般在最近的5英里每小时在或低于85的速度递增。“(见2006年DDOT速度研究。)

有这条指导原则的例外吗?是的,”一个机构可以选择,根据一个或多个数据”——也就是说,事故或崩溃的历史位置——“一个限速低于85。[粗体字另加]”

现在,一个例子,即波特街/ Klingle路克利夫兰公园和山之间的愉快。这看起来像一些州际高速公路砸下中间的城市,早已被人遗忘的证据计划似松的分支百汇到一个市中心的穿越市区的公路。四车道划分道路,有限的访问,没有住宅,没有业务,没有人行横道,没有交叉的交通,和难怪司机加速在这一点上,不是因为他们疯狂的一切,而是因为路上显然是为更高的速度建造。

这条路的85 th-percentile速度是41英里,如所示2006速度研究地图。因此,应该限速40英里,或者,如果我们是保守的,35英里。但事实上,发布限制为30英里每小时,这不仅仅是“略低于”85。这一点也不奇怪,速度相机放置在这个位置面对超速行驶的罚单丰富的来源。在MPD姗姗来迟地认为“有很多行人和自行车交通访问公园”。但是没有自行车道,没有人行道北面(“行人禁止”发布),几乎是南边的人行道上被植被覆盖。这些迹象表明,行人通道,至少可以说,气馁。至于自行车,作为一个部落,我可以说,这是一个最bicycle-hostile的位置,而不是因为交通速度,但由于道路设计。

所以,30英里每小时的速度限制合适吗?没有明显理由如此大的偏离第85百分位的速度。事实上,仅西部的这个位置有公寓和停放的汽车和车道,和交通速度可能会有更大的问题比这个“公路”打开。但这不是超速照相机在哪里指出,这表明MPD并不真正感兴趣的居民的安全,但在发行大量的125美元的超速罚单。

速度相机如果速度限制是合理的也不重要了。没有人可以抱怨一票超过第85百分位的速度。问题不在于速度相机,但是不合理的速度限制,这样85 th-percentile司机,在这种情况下,由固体超过了限制11英里。

因此,我们需要知道关于其他超速照相机的位置。问题不是超速照相机,但适合的速度限制相机位置。任何防守速度相机在某个位置首先应该确认速度限制在这个位置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