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Abhi这里。

在过去的几个问题themail@dcwatch,长期直流活动家加里·伊霍夫辩护作为可接受的行为在城市街道上超速。在9月13日他引用华盛顿时报》社论指出,该地区的速度和红灯摄像机发出了略高于门票他们两年前的两倍。这篇社论还抱怨现在的摄像头安装在街道清洁工。英霍夫声称“司机先生似乎满足于被敲诈。在选举中他呼吁“报复”政客支持相机执法。

下一个问题,菲利普•Wirtz寻求澄清。看来伊姆赫夫和他的支持者“不是质疑法律的合法性,”他写道。“他们质疑执行一个好的法律的合法性…这不是真的只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被抓呢?”

英霍夫回应本周。“主要有两种类型的犯罪,”他告诉他的读者。像谋杀,应该强烈和迅速处理。“但是其他行为本身并不坏,虽然他们可能是非法的。”伊霍夫先生将超速作为其中一个良性的犯罪。这正是这种类型的合理化导致许多人酒后驾车才成为社会不可接受的。完全相同的妄想导致人们参与今天分心驾驶。

现在,大多数人认为酒后驾车和分心驾驶是危险的行为。英霍夫先生也许不足为奇,超速,甚至10英里的极限——也是一个不计后果的行为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他听到的口号,速度杀死吗?行人是至少7倍更有可能死亡如果被车辆行驶30英里每小时的车辆行驶20英里。英霍夫先生或许应该重新考虑他相信驾驶10英里每小时限速涉及“没有道德上的失败。”

这当然是一个问题,当一条路还旨在鼓励速度限速人为低和速度相机。这是不公平的陷阱应通过一个适当的速度限制或更慢,更安全的道路设计。英霍夫先生也使一个有效的交通法律和执法应该有一个“实际对安全的影响。”但他的安全?伊姆赫夫先生的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要回到2007年。“正常的交通法规的主要目的”,他写了”,是使驾驶更安全。“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缺席英霍夫的挡风玻璃的视角。难怪他认为超速行驶在城市街道上是可以接受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