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周的帖子里有很多很有思想的评论杜邦ANC决议支持杰克·埃文斯的法案教堂和历史保护.委员迈克·西尔弗斯坦和比尔·休伊特都非常深思熟虑地评论了这个问题那篇文章

这是完整的文本埃文斯提出的法案,随后又撤回。RLUIPA这项联邦法律在土地使用法规中保护宗教建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首先,它禁止任何“对任何人或宗教组织的宗教活动造成重大负担”的土地使用规定,除非它“是为了促进令人信服的政府利益”,并且“是促进这种令人信服的政府利益的限制性最小的手段”。第二条争议较小,即禁止政府区别对待宗教机构与非宗教机构,或区别对待不同宗教。后一项规定确保了一个城市不会禁止所有的教堂,或阻止某一宗教在一个社区建设。

但埃文斯的法案和第三教堂地标不是关于歧视条款,而是关于实质性负担条款。地标化教会是否给教会的宗教活动带来了“实质性的负担”?也许是这样。我当然不喜欢那栋楼我不认为它应该是一个地标.然而,埃文斯的法案将赋予教会自行决定历史保护是否会带来重大负担的权力。该法案没有具体说明其他人如何挑战这一决定。

也许一座有100年历史的教堂认为他们目前的设施不够大,宣布他们的建筑没有贡献,把它拆掉,然后重新开发成一座现代化的建筑,用玻璃和金属宾夕法尼亚区的教堂重建?一个教堂是否会购买一些历史建筑,把它变成一个停车场,并认为缺乏停车位会造成巨大的负担?

我不知道答案。但是公民、选举产生的立法者、任命的官员和法院都应该参与回答这些问题。如果我们只是让教堂单方面做出决定,我们就放弃了我们的责任,破坏了历史保护的目的——平衡个人业主的需求和社区的集体利益,以保护其建筑特色和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