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写一个更好的法律保护历史古迹,第2部分
在第1部分我制定了五项原则最重要的保护。
- 标志性建筑:真正的“地标”的基础上联邦标准。
- 建筑的多样性:有真理的口味变化的观点和价值有一个多样性的风格通过保留最引人注目的例子。
- 不能复制的工艺:建筑使用的材料或建筑技术是不可能的或异常昂贵的繁殖。
- 邻域一致性:维护建筑统一的社区拥有它。
- 功能都市生活:入口,开放和欢迎的外观,方便行人通道,导致一个地区的活力。
接下来,这里有一些关于我们的想法不应该保留:
- 平庸的建筑风格的例子:仅仅因为一个风格是地标建筑并不意味着另一个应该是简单的基础上单独标准。
- 可怜的都市生活:保存不应妨碍的建筑与街道演变成一个贫穷的关系更友好。这并不意味着任何空白墙建筑可以被拆除,但变化扰乱外观改善街景画应该比一个不容易改善它。
- 低密度:保存不分区。建筑可以比其邻国和高仍然符合历史区域。如果一个社区想要保持低的建筑物,分区是适当的路线。保护主义者不应该在业务规定高度。
你会添加哪些因素?带走吗?改写?